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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阳光执法 做到案件执行

近日,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人大派员参加案件的监督执行,推进“阳光执法”,增强执行透明度,缓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顺利执结了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村委村民小组、和陈某等人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经判决:被执行人王某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清除圈围通道的篱笆并拆除其位于诉争通道旁的厨房,恢复通道的畅通。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无奈申请人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本案涉及的当事人众多,双方为同村近邻关系,为避免矛盾激化,顺河法院先后多次通过邀请村干部、其亲属等人员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除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观点松动外,其表示不会自动履行义务。近日,顺河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拆除通道旁的厨房,恢复通道畅通。为了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顺河法院制定详细的执行方案,调集法警大队出警协助执行庭执行,并邀请人大派员对本案进行执行监督,同时也致函辖区派出所协助执行。当日9时,执行干警依法对本案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并试图阻挠执行,在执行干警制止劝说后,情绪逐渐缓和,还主动劝说其妻停止在一旁喧闹的行为。11时许,通道上的厨房被拆除,通道得以畅通。这起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通行和生产生活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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