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调解 握手言和
近日,开封顺河法院执行局法官通过发动多方关系力量,多次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成功执结了一起多年执行案件。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货款纠纷一案,原告张某向顺河法院起诉时,被告李某提起反诉,因被告未能举出书面证据,反诉主张不予支持,该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李某支付货款17500元给张某,因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实施了拘留及搜查其住所等执行措施,后再查明被执行人李某无财产可执行,申请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供执行,致使案件未能及时执结。因申请人张某的权益得不到兑现,思想上一直想不通,未能理解法院的工作,一直有对法院的执行有个人偏执的看法。
院领导高度重视,提出化解意见,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并启动了三级化解矛盾机制,多次找到当事人的亲朋戚友来疏导当事人的思想,对被执行人阐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被执行人迫于执行的巨大压力,主动找到申请人要求和解,在法庭的主持下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一起多年案件划上圆满的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