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履行赔偿金
近日,寒意深深,地面还有积雪,一位50多岁农民模样打扮的中年人来到开封顺河法院执行局,手里拿着执行通知书对执行法官说“法官同志,我来交赔偿款,不支付这笔赔偿款,快过年了,我心里不安”。
执行法官热情地接待了他,通过向杨某了解,原来事情是这样的:2019年12月,李某和杨某在村里因某一问题发生纠纷,争吵过程中杨某误将李某意外伤害至死亡。李某的法定继承人将杨某诉至法院,顺河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杨某赔偿35248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没有履行,李某的法定继承人于是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依法变卖了杨某的农用车,得款2574元支付给申请人,多年来,由于杨某没有履行能力,该案一直没有执结。2023年12月,杨某因为房屋拆迁得到了补偿款,所以就主动到法院要求支付赔偿款来了。
了解到事情的经过以后,执行法官告知杨某,其应当支付的赔偿款本金和利息,杨某于是将赔偿款履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