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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交融 灵活执行

近日,经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次而耐心的做工作,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和,多年的矛盾得以化解,一件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得到案结事了。

张某申请执行魏某排除妨碍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魏某系申请人张某婆婆的干儿子,魏某对老人养老送终后占用老人的旧宅打井、养猪,鉴于该案是亲属之间的纠纷,且被执行人已年近七十,为了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弥合亲情的裂痕,构建和谐邻里关系,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虽然在多次做好双方当事人和解工作仍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并未简单的就案办案,而主动向执行局李局长汇报了案情,最终决定由李局长和执行法官一起去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

一开始,被执行人仍固执己见,认为自己没有错,声称如果法院强制拆除他不阻挡,但法院人一旦离开现场,他还要垒墙,且情绪激动,执行法官适时转移话题,和老人不谈法律拉开家常,得知老人内心其实也不想强占,只是心里委屈,而对方又得理不让人。李局长、执行法官分头耐心细致地为年逾七十的老两口摆事实、讲道理,老人情绪慢慢稳定,最终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达成和解协议。

该案执行体现为民司法,凸现人文关怀,只有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才能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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